日前,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促使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邳州市人民法院向全社会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依法将该名单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执行联动单位通报,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据该院执行局局长王锴介绍,该院通过“失信黑名单”曝光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设卡,对有能力履行不履行生效判决并有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和解协议、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等几项情形作出了硬性规定。除已经公布的名单外,执行申请人如果认为被执行人失信,也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将被执行人纳入“黑名单”。若政府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存在被执行失信行为,同样会被列入“黑名单”,向全社会公布。该院执行局已向工商局、银行、国土局、住建局、公安等通报相关信息,并就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动机制进行部署,形成各个部门积极联动、协调配合、共同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长效机制。

 

此次共曝光案件41件,被执行人37人,被执行企业4个。集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该院推行执行公开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通过在网络平台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案号、承办法官和标的额等,鼓励群众对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进行举报,失信被执行人将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证等方面受到限制,降低失信被执行人的社会信用度,促使其主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营造人人遵法、守法、尚法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