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山法院多措并举营造良好金融环境
作者:赵艳鹏 王妍 发布时间:2014-01-15 浏览次数:991
徐州泉山法院采取五项措施加强金融案件审理工作,依法帮助金融机构清收不良贷款。2013年,共审结金融借贷、信用卡纠纷案件874件,标的7.4亿元,有效维护了金融机构的合法债权,保障了金融安全。
主动加强金融调研。分管院长亲自挂帅,主动走访辖区内重点金融企业,重点了解涉钢贸经营及工程机械两大类经营市场涉及的银行资金回收风险;基本掌握可能涉诉的案件数量、类型;确立审判部门与金融机构双向沟通联系渠道,给予金融机构诉讼材料的准备、被告身份信息明确等方面的指导,金融机构可以就其在诉讼中面临的困难及时向法院反馈,便于审判部门及时调整审理方案。
及时设立绿色通道。针对金融案件集中起诉的特点,加强庭室配合,由立案庭与民二庭共同指定2名法官,专门负责金融案件立案审查、诉讼费用计算等立案工作,采取分批集中立案的方式,做到案件不积压,且不影响其它案件及当事人的立案工作。
合理配置审判力量。专设“3+1+2”审判组合模式。以审理经验、知识结构、业务能力为标准,挑选三名审判员、一名法官助理、二名书记员组成案件审理小组,专门负责该类案件的审理,以便能准确、灵活地定位法律关系,应对案件送达等问题。
灵活调整审理方案。以涉案担保公司为工作突破口,通过担保公司及时掌握借款人或持卡人的最新联系方式及地址,与涉案被告一一电话联系和沟通,让其本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加快案件的审理效率。加强与公告媒体的沟通,对即将进入诉讼程序的400余件案件进行初步排查,经排查无法有效送达当事人的,已提前与相关报社联系,预留公告版面,以有效缩短诉讼周期。
积极总结审判经验。设立调研联络员,及时对该类案件中凸显的新型、疑难问题展开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和统计分析,书面向上级法院汇报,以统一司法尺度,促进金融纠纷的及时处理。
徐州市泉山区人民法院
赵艳鹏 王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