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婚后三月无夫妻生活闹分手
作者:夏倩 发布时间:2012-06-19 浏览次数:378
办了结婚酒席未领证,结婚三个月没有夫妻生活,80后“小夫妻”开始闹分手。原因是男方对女方很冷淡,又因性格不合,女方一气之下搬回了娘家。为此,男方将女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返还彩礼7.8万元以及结婚时的黄金首饰。近日,崇安法院调解了该起婚约财产纠纷案件。
2011年2月,29岁的杨晨(化名)经人介绍认识了31岁的陈浩(化名),两人都是无锡人。杨晨是个文静的女孩子,很得陈浩父母的喜欢。同年11月,杨晨与陈浩便在双方父母的催促下举办了婚礼,但因户口迁移问题没有领结婚证。
结婚当晚,杨晨出于女孩子的羞涩,拒绝了陈浩要过夫妻生活,这让陈浩觉得很没面子。之后,由于两人的作息时间不同步,陈浩对这个新婚的新娘越看越没有兴趣,甚至觉得两人根本没有共同话题。眼见一个月过去,陈浩对自己这么冷淡,杨晨一气之下便搬回了娘家。起初,陈浩在父母的劝说下特意去杨晨家登门道歉,但赌气的杨晨却仍觉得陈浩的诚意不够。吃了几次闭门羹后,陈浩也不愿再去“丈母娘”家受气了。
两个月过去,陈浩的父母见杨晨和陈浩没有一点妥协的意思,这段“婚姻”已经无法再挽回,想到两人还没有过夫妻生活,杨晨没有任何损失,陈浩的父母便提出要陈浩去要回彩礼以及当时结婚时给杨晨的黄金首饰。但此提议却遭到了杨晨父母的强烈反对,杨晨父母称酒席摆了之后大家都知道其女儿结了婚,谁还能相信两人没有夫妻生活?让杨晨以后还怎么做人?双方协商无果,为此,陈浩将杨晨告上了法庭,要求法院判决其归还7.8万的彩礼以及首饰。
“这彩礼钱我非但不会还,我还要对方赔偿我精神损失费。”面对陈浩这么绝情的做法,杨晨十分恼怒,在法庭上一再诉说陈浩的不是。承办法官告诉杨晨,虽然两人办了结婚酒席,但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彩礼是否返还,以当事人是否缔结婚姻关系为主要判断依据。给付彩礼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应返还彩礼。最后,在法官的调解下,杨晨同意归还3万元,家里结婚时买的电器归男方所有,首饰也全部归还。(文中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