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赘十年三上法院 法官调和反目怨偶
作者:华灵芾 王臻 发布时间:2014-01-09 浏览次数:291
“法官,谢谢你,要不是您努力,我这辈子可能就一直这么痛苦的过下去了!我家穷,也没什么能表示的,要不我请您吃晚饭吧,粗茶淡饭的,您千万别嫌弃!”握着新签订的调解协议,年近40的丁某用农村妇女特有的木讷和质朴向法官表示自己的感激之情。日前,惠山法院洛社法庭通过巡回审判和邀请调解的方式,顺利调处一起有矛盾激化倾向的离婚案件,使得当事人满意而归。
家暴OR婚外情? 十年怨偶屡上公堂
原告丁某是农村人,老父年老体弱,家里的经济条件较为拮据。十年前,通过招赘,外地来锡打工的宋某成了她的丈夫。可丁某没有想到的是,入赘丁家后,宋某就暴露了本性,长期虐待自己和父亲,动辄打骂。刚开始,丁某还碍于生计和面子勉强忍受,可不堪折磨的日子过了五年,宋某却变本加厉。无奈的她只能在外租房,这一住就是五年。这期间,自己曾两次到法院起诉离婚,均被法院驳回,这次已是她第三次起诉离婚了。“法院两次判决不准离婚,更延长了我的痛苦,这次我说什么都要离!”丁某的态度非常坚决。
“她要离?我坚决不离!”宋某的态度同样强硬。宋某辩称,丁某之所以这么坚持要离婚,并非自己虐待她,而是“在外面有人”。更主要的是,由于自己是入赘,结婚十年来,宋某一直居住在丁某父亲的老房子里,还把户口迁入了丁家,在老家失去了分房分地的资格。“我一旦同意离婚,老丈人的房子肯定不会分给我,到时候,老家回不去,这里又没房子,我岂不是要流落街头?”宋某认为,自己入赘十年给丁家做了很大贡献,家里的经济条件明显改善,到头来却落得如此地步,实难心平。“如果法院判决离婚,我一要求他们给我高额的经济补偿,二要求他们给我解决住房问题。还有,我老婆和老丈人智商都不是很高,7岁的女儿他们照顾不好的,要判给我。如果不答应,到时候别怪我冲动做傻事!”双方各执己见,情绪激烈,虽经几次开庭调解,矛盾依然无法调和。
巡回审判+邀请调解 法官努力终解“孽缘”
“这对夫妻平时就一直为了芝麻绿豆的小事到村委会吵闹,是我们村里出了名的‘怨偶’。”据该村村委主任介绍,当事人双方积怨已深,极难化解。“如果仅是一判了之,这对‘怨偶’虽然离了婚,但很可能就此成为‘宿敌’,案结事不了。”于是,承办法官决定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到村委会组织两人现场调解,同时主动邀请村主任、人民调解员参与调解。在村委会,经过了“面对面”、“背对背”多轮劝解,承办法官从法律、情理多角度分析,入情入理的释法明理让当事人越来越信任法官,村委主任和人民调解员也在旁知根知底的劝说,巡回调解和邀请调解双管齐下,终于使丁某和宋某的对立情绪得以软化,夫妻俩最终平和地达成了调解协议,一起棘手的离婚案件顺利调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