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升降机惹的祸
作者:朱婷婷 发布时间:2014-01-09 浏览次数:333
不知大家是否还记得深圳女护士遭电梯夹头身亡事件,漫天的新闻报道、血腥画面还沥沥在目。时隔不久,东台法院也受理了一起类似由于升降机操作不当而导致的伤残事件。与那位不幸的女孩相比,至少本案主人公还是幸运的。到该起事故究竟系自身过错导致还是他人误操作,疑团重重?
被告颜某开办了一家吉祥饭店,原告陶某受雇于颜某,在颜某饭店内从事传菜工。2012年的一晚,陶某在工作时,被升降机夹住头部受伤,后被送至医院救治,其伤情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双方多次私下调解,均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现陶某诉至东台法院,要求判令颜某赔偿其各项损失69614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庭审中,原告陶某情绪很是激动,坚持认为由于升降机操作员违规操作而导致其受伤,并诉说因本起事故而对身心造成的影响以及无法继续工作的生活现状。而被告颜某也很委屈,辩称该起事故是由于原告把头伸进升降机内导致的,并陈述其饭店内没有专门的升降机操作员,对本起事故应由陶某负完全责任。对此,双方只是各执一词,僵持不下,无任何书证物证相印证,案件的真相无法还原,一度时间空气进入了凝固阶段。
看到双方情绪都比较激动,法官遂休庭分别进行调解。经过深入的了解,承办法官发现二者的主要矛盾来自于陶某未经医生批准提前出院,未能继续接受治疗,而导致后期眼睛复视,进而产生了一系列的后续医疗费用,这才是本案争议点所在。经过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劝导,陶某解释之所以提前出院,是因为被告酒楼生意比较忙,一直没有人照应她,正因为体谅这一点,才提前出院回家疗养。而颜某也表示无论是在陶某住院期间还有出院后,均都不曾放弃过为其治疗,并主动支付医疗费。至于陶某现在处于失业的状态,颜某当庭承诺只要陶某身体恢复后,可以考虑同意陶某接着来上班,遂双方握手言和。
最后,在法庭的主持之下,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被告颜某一次性赔偿原告陶某各项损失39000元并承担诉讼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