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充分发挥法院职能作用,为百姓、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常州法院法官积极落实为民举措,通过迅速立案,迅速调解结案,迅速执行等,向社会交出了满意的答卷。

  电话预约,常州法官上门立案解民忧。近日,戚区潞城街道东升村委宋家塘陈某打电话到戚区法院立案庭,称邻居村民叶某,女,72岁,其一子因病于今年过世,留有遗产存款、保险等价值二十几万元。叶某平时生活困难,且已中风卧床不起,为能在儿子的遗产中得到少许经济帮助(继承),导致与儿媳发生争执,产生纠纷。经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效,遂求助司法途径解决。立案庭人员获悉后,随即赶往叶某住所。在详细询问相关事实与内容后,告知并叙说了需要准备的诉讼材料等。此后,法官再次前往叶某处,将其整理好的起诉状等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审查并受理。

  赶赴外地保全,迅速调解结案。最近,新北法院民二庭审结了多起原告常州某上市机械公司诉东北地区销售代理商纠纷案。由于临近年底,对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必要的审计,该公司向法院提交了一批起诉外地代理销售商案件,这些公司作为代理商销售该机械公司的机械设备并收取货款后未及时上缴款项,金额已达数百万之巨。民二庭承办法官收到案件后,在年底结案工作繁重的情况下,充分考虑到原告资金急需回笼、年底被告账户急需解封,根据原告的申请及时组织人员立即赶赴辽宁、吉林、河北各地采取保全措施并送达了传票等应诉材料。被告收到材料后立即主动找到原告要求协商,双方在法院组织下达成调解协议,使多起同类型纠纷得到了迅速解决,双方当事人均对法院办案效率予以高度评价。

  通过执行合议庭内外全面评估各种执行风险,迅速果断执结执行难案。这是一件涉诉房屋腾让案件,刘某欠史某人民币34万元,经双方协商,刘某同意以54万元价格将所属房屋及车库转让给史某。双方结清款项并办理过户手续后,刘某一直未能搬出房屋,为此双方产生纠纷。嗣后史某起诉到金坛法院,法院判决支持了史某要求刘某搬离房屋及车库的诉求。史某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却迟迟以各种理由拒绝搬出所占房屋。金坛法院承办法官未雨绸缪,通过执行合议评估执行风险,合理有效运用了解决矛盾、纠纷的执行技巧,在金坛法院全院执行力量的通力配合下,很快成功执结该执行难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