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获评“台商满意服务单位”
作者:于波 储峰 发布时间:2014-01-09 浏览次数:892
1月7日,泰州中院获评“台商满意服务单位”,台企协会代会长张博钧一行为泰州中院赠送锦旗,对泰州中院在服务台企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所作贡献表示感谢。近年来,泰州中院认真落实各项法律和条例,高度重视涉台商案件的调处和审判工作,开辟涉台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切实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
1月7日,泰州中院获评“台商满意服务单位”,台企协会代会长张博钧一行为泰州中院赠送锦旗,对泰州中院在服务台企经济发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所作贡献表示感谢。近年来,泰州中院认真落实各项法律和条例,高度重视涉台商案件的调处和审判工作,开辟涉台案件审判绿色通道,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等一系列工作,切实维护了台商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