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失母爱 厌世杀人
作者:周超 印芝漫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次数:291
“救命呀!有人杀人了!”房间里传出了撕裂般的叫喊声。门外陈美玲听到叫喊后,赶紧大声呼叫同事:“快打110,打120。”在房间里行凶的刘长岭听后心生畏惧,从后门径直逃离现场,到公安局投案自首。张胖姐被刀刺伤了大腿,血流不止。
张胖姐与刘长岭无冤无仇,为何他要置自己于死地?张胖姐无从得知。在讯问过程中,他讲述了自己为何杀人:刘长岭自幼缺乏母爱,母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离开了家,自此再也没有来看过他,他对母爱的期盼逐渐变成了一种愤恨。随父亲生活,父亲对自己总是棍棒相加,恶语相向,各种生活的不如意让他逐渐产生了厌世的想法。
为消遣他偶尔去洗浴中心,认识了张胖姐,与他母亲年龄相仿,在一次提供性服务时,张胖姐要了高价,欺骗了他。一次,他和父亲在一起在工地上干活,因为太辛苦,不想干。父亲在工地上当场就用毛巾抽他的脸,用啤酒瓶砸他。被老乡拉开后,他独自一人住到旅馆。心里更加充满对生活和世界的厌恶,想自杀却没有勇气,后想到杀人则会被判死刑,可以一了百了。因此,他在超市买了一把刀,准备杀害张胖姐,借此发泄对母亲的痛恨。又因张胖姐欺骗过他,他心想报复。他找到了张胖姐为他买啤酒,张胖姐未把剩余的零钱还给他,再次欺骗他,越发激起了他杀人的意图。刘长岭趁张胖姐不注意,用刀连捅她腿部,致使大腿大隐静脉断裂、右侧下肢软组织挫裂伤,经鉴定为轻伤。
检察院以刘长岭犯故意杀人罪起诉至法院,经泗洪法院审理,查明刘长岭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产生杀人意图后,购买刀具,持刀杀害他人,致一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但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后语:母爱是世界上最珍贵的,缺失了人生固然遗憾。在体会缺失母爱之痛后,更应该珍惜母爱,不让其他人失去母爱。我们生活的社会、社区和团体,需要应适度关注残缺家庭对亲情的需要,为他们受伤的心灵洒上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