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使用电瓶车,电瓶车被盗的现象也是屡见不鲜,为了防止被盗,大部分车主都会多加一把锁,电瓶车是骑不走了,电瓶车的电瓶却成了薄弱之处,虽然价值并不是很高,但是被盗会造成很大的麻烦。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一起专业盗窃电瓶车电瓶的案件,被告人张强,因犯盗窃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八月,并处罚金两千。

 

张强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不料出来以后仍然不思悔改,他发现电瓶车的电瓶非常好撬动,因此动起了歪心思。20133月至6月期间,张强驾驶面包车从丹阳市至句容市,乘夜深无人之际,在句容市华阳镇、经济开发区等地多次进行盗窃,先后作案10起,窃得电动车、电动三轮车上的电瓶17组,共计价值人民币2600元。

 

2013711日,张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张强坦言,被盗电瓶均停放于住宅楼单元门口或车棚等处,比较容易下手,且时间均为凌晨,车主大多处于熟睡中,无人发现,因此才能屡屡得手。

 

诉至法院后,法官审理认为:被告人张连抱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遂做出上述判决,并友情提醒广大市民:电瓶车要停在家中或者附房内,没有条件至少要将电瓶上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