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法院,我的厂可能真的就熬不过来了,感谢法院考虑到小企业的实际困难,帮我度过了危机!”近日,某电器厂负责人汪某来到宝应法院,向执行法官表示谢意。

 

原来,该电器厂曾发生一起工人触电死亡事故。安监局经调查认定,该厂存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健全、工人未持证上岗等安全隐患,遂作出罚款12万元的决定。由于该厂未能按时履行罚款义务,安监局于去年4月向宝应法院申请执行。法院受理案件后,执行法官多次实地查看电器厂的生产状况,先后十余次对汪某释法,告知其不履行罚款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还在该厂举办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专场法律讲座。办案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汪某并非不想缴纳罚款,而是该厂本就规模较小、资金不足,加之事故发生后,汪某对受害人家属进行了赔偿,一时之间厂里的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得知这一情况后,执行法官认真调查该厂的财务状况,对这一情况进行了核实。为了保障企业长远发展,执行法官及时将这一情况告知安监局,并促成双方达成了分期履行罚款义务的和解协议。201311月,汪某将最后一笔罚款缴至法院,至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