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中院领导看望慰问基层法庭干警
作者:戴爱明 丁晓楚 发布时间:2014-01-08 浏览次数:936
2014年1月7日上午,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熊毅等一行在泰兴法院有关言领导陪同下,冒雨驱车来到该市宣堡、河失两个人民法庭,看望、慰问基层一线干警,实地查看法庭建设情况,了解法庭工作困难并给予指导。
熊毅院长一行首先来到被誉为“中国银杏第一镇”的宣堡镇,看望慰问了宣堡法庭干警,向该庭庭长吴建党详细了解了法庭收结案、“三同步”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情况,视察了大法庭、干警食堂等生活场所。在了解到该庭业务骨干均为年轻法官时,熊院长详细询问了年轻法官的工作、生活和家庭情况,勉励他们克服基层法庭工作环境相对艰苦的困难,树立长远的目标,保持良好的心态,加强学习,努力办案。随后,熊院长一行又赶赴河失人民法庭,在该庭庭长戴爱明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该庭人民调解室、诉讼服务站、档案室等场所。当看到两个法庭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均整洁有序、井井有条,熊院长对法庭工作给予肯定。视察期间,熊院长与泰兴法院济川、黄桥等六个人民法庭的庭长进行了座谈。
座谈会上,熊院长逐一听取了各人民法庭庭长关于各自法庭的工作情况汇报、工作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建议、想法。在听取黄桥法庭宋炳忠关于开展“民心审判”的做法介绍后,熊院长表示这一做法是实现司法民主、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是一次有益的尝试,应在该院各业务庭进行推广。会议结束前,熊院长对做好法庭工作向与会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他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法庭工作,合理配置法庭办案力量。基层法庭的干警接触群众多,是法院直接面向基层群众的重要窗口,工作中应自觉维护好法院形象;二是要加强法庭规范化建设,尤其是要注重庭审过程、裁判文书制作的规范化;三是要注重调解工作,法庭上的年轻同志要在工作中主动向老同志学习,老同志要做好“传、帮、带”工作,帮助年轻同志尽快适应法庭工作、积累调解经验;四是要坚持廉洁自律,树立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