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女诈骗49万余元获刑九年
作者:陶永华 陈珊燕 发布时间:2014-01-03 浏览次数:276
给子女买房、买车、找份好工作,作父母者可谓操碎了心。托人找关系顺理成章地成了许多人的选择,但这也为骗子提供了可乘之机。靖江一80后女子叶某就以自己有“门路”帮忙购得廉价车或房、介绍好的工作为诱饵,陆续骗了两人49万余元。日前,靖江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被告人叶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3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责令退赔全部犯罪所得。
同埭人是最大受骗者,被骗达46万余元
叶某,84年生,初中文化,家住本市生祠地藏村。已是两个孩子母亲的她,本该相夫教子,辛勤持家,却因财迷心窃,蒙生了赚钱歪招。2007年7月,叶某找上了同埭人耿某,称她姑父刘某某在北京给朱镕基做秘书,手上有公务员指标,能帮耿某儿子弄成公务员。起初,耿某未动心,但叶某不放弃。两三天后,自称“刘某某”的人给耿某发来短信,称他能帮耿某儿子办成公务员,只要二十万,如办不成,一分不少的退钱。隔天,叶某又来耿某家,称她姑父已在帮耿某办公务员手续了,但耿某仍不太动心。叶某遂继续劝说道,她老公已弄成公务员了,一月工资四、五千呢。终于,耿某动了心,表示能帮办就办吧。此后至2010年9月间,叶某陆续以“给刘某某的妻子买包、送礼给领导、招待领导;帮耿某儿子购车、买房、办过户、转北京户口”等等为由,先后骗了耿某25次,总金额达46万余元。且据耿某反映,她被骗的钱中有四分之三是她向亲戚朋友、邻居等借的钱,至今未能还清。
另一被害者李某是本市马桥人。2012年7月,因她丈夫与叶某的丈夫同在生祠卫生院住院相识。一来两去,两人便熟络起来,叶某称她哥哥在市公安局帮王局长开车,能帮在公安局找到公务员工作、在城里买到便宜房和车。8月底某天,叶某去李某家玩时提及她朋友有辆二手朗逸汽车出售,刚开了几千公里,只卖45000元,可先付20000元,余款等几年再给都行。时恰巧李某兄弟要购车,李某遂替其兄弟垫了20000元,同时托叶某帮她儿子换份好工作,叶某表示成。此后至今年1月间,叶某故计重演,围绕帮找工作、买房子的相关事宜,先后11次骗得李某6万余元及2条软中华,价值计63000余元。
绞尽脑汁,只为圆那最初的骗局
除编造各种骗钱理由外,行骗者另一高招即圆谎。叶某,她一人分饰数角色,用不同的手机号码以“自己”、“她姑父”、“刘某某之妻”、“王局”、“她哥哥”等人的名义给被害人或他们的家人发各类短信,上演“亲情计”、“苦肉计”、“安抚计”,并向被害人提供自己编造的教育局通知书、房屋的财产鉴证书、律师见证书、转校通知书等各类材料,以使被害人相信她正在帮办事。尤其在被害人怀疑、不放心之际,她还给被害人出具了收条、借条、写了保证,带被害人去见了“刘某某”、买的车或房子等。但据叶某陈述,她虽有个姑父在北京工作,但并非高官,她带被害人见的“刘某某”、车子或房子等都是随手指的,只是为了使被害人相信,继续骗下去。
东窗事发,诈骗女子悔不当初
叶某撒下了一个个谎言,但纸终究包不住火。今年6月,受害人李某察觉不妥,至靖江公安局揭发了叶某的诈骗行径。同日,靖江公安局立案侦查,二日后叶某被抓获归案。归案后,叶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称她诈骗之初也曾想过将骗得的钱还给受害人,但当谎言的“雪球”越滚越大,积重难返时,她也只能破罐破摔;如今,她悔不当初,但诈骗款项早被她挥霍一空,已无力退赔两被害人,只能接受法律的严厉制裁。
【法官提醒】类似的诈骗犯罪在社会中屡屡可见,行骗者多是利用邻居、朋友等熟人间的信任感,及被骗者“爱占便宜”、“急于办成事”等心理进行犯罪。它警醒“潜在的被害者”,天上掉馅饼的事看似美好,实则暗藏危机,当“好事”降临时,不要轻信、多多警惕,才能远离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