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与公安共商交通事故调处工作
作者:丁扣萍 高建 发布时间:2012-06-19 浏览次数:279
为快速公正调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近日,建湖法院召开座谈会,与该县公安局、保险公司等单位共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联动调处工作。
座谈会上,该院民一庭、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与保险公司理赔处分别通报了近年来该县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发生情况、发展态势以及审理与理赔等情况。与会人员分别结合自身行政执法、司法审判与理赔工作实践,交流并探讨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在事故认定、矛盾化解与理赔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纠纷处理中存在的赔偿责任主体与赔偿权利人的认定、赔偿权利人赔偿标准的确定、事故车辆的处理等热点和难点问题。座谈过程中,与会人员就如何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调对接,实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联动调处进行了磋商,并就建立三方联动调处交通事故的“一体化”机制,公正、快捷、审慎处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达成了共识。
据悉,该院近期将与县公安局、县内保险公司联合出台相关文件,就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调处作出具体规定。规定出台后,有助于推进审判和保险职能前移,实现该院与公安局、保险公司三方间的职能对接和优势互补,有利于事故受害人快速获得保险赔付和医疗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