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全年,泰兴市人民法院努力发挥民商审判职能,创新服务方法,为辖区银企开设系列服务,及时有效化解各类危机,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净化发展环境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年共受理商事案件1436件,审结1245件,裁决争议标的额2.1亿元。

 

积极开展“三百工程——法官进银行”活动,与辖区建行、工行、中国银行、农行等建立良好的互动关系,专人负责,专项服务。针对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件多发、少数被告人恶意躲避债务的情况,主动联系各家银行,提出司法建议,送法上门,有效化解了“送达难”难题,加快了审理和执行节奏,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提供了有效保障。

 

法官在了解保险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后,召开保险合同纠纷座谈会,与会的各家保险公司就保险合同纠纷案件实务中遇到的相关问题与审判人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特别是对明确专门机构进行车辆定损和按照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的标准核定医药费用等问题形成共识,为快速、准确的确定当事人的损失,减少保险合同纠纷的发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在审理企业经济纠纷案件时,平等保护市场经济主体和债权人的权益,引导企业盘活资产,整合资源,减少经营损失,寻求良性发展。在审理破产案件时,规范资产拍卖处置、应收款清理、职工安置、债权人清偿等程序,降低债权风险,化解各方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