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来银行卡误存钱 糊涂男无奈撤诉
作者:徐琰 李琛 发布时间:2014-01-03 浏览次数:267
近日,昆山法院审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原告李某因为找不到本案适格被告而无奈撤回起诉。
李某于几年前来昆山务工,租住了位于乡镇的房屋。该出租房是房东将原本宽敞的房间装修成小隔间出租的。李某一日下班后,在出租屋内发现了银行卡一张,李某出于私心,没有询问银行卡是谁丢失的,而是直接将卡装进了自己的口袋。几天后,李某去银行归还贷款,由于自己的银行卡与前几日拾得的银行卡是同一家银行的,李某没有仔细查看,将还贷款的2000元和捡来的银行卡一起交给了银行窗口。月底李某收到了银行的电话催其还款,李某这才发现自己错将钱存入了不属于自己的账户。李某来到银行查询这张银行卡所有人的身份信息,银行出于保密规定,只能将银行卡所有人的姓名张某某告知李某,李某去公安局查到了张某某的身份信息,将张某某诉至昆山法院。
法院受理后,对张某某的银行记录进行查询,发现李某在公安局查到的张某某只是与银行卡所有人张某某同名,但不是银行卡的所有人。李某得知自己告错了人,无奈之下只得撤回起诉。
法官提醒:导致李某存钱存错银行卡的起因是李某将捡来的银行卡据为己有,若李某少些贪念,捡到银行卡后积极找寻失主,就会避免此案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