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丈夫没本事拒绝同房 丈夫无奈要求离婚
作者:尹丛丛 发布时间:2014-01-03 浏览次数:290
小张结婚刚一年有余,近日却到法院以妻子拒绝夫妻生活为由要求离婚。近日,昆山法院审结该案,双方最终协议离婚。
小张与小刘均为外地人,经人介绍后相识、恋爱。恋爱期间,小张对小刘疼爱有加,为小刘花钱更是好不吝啬。两人感情稳定,2012年初两人在老家登记结婚。婚后家庭琐碎开支增多,两人又面临在昆山买房定居问题,小张为小刘的花费自然较以前减少。正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经济压力的增大让小刘越发认为丈夫没本事。两人生活已此般拮据,以后又怎能给孩子好的生活?对丈夫日益失望的小刘,自2013年1月开始变拒绝同居,并坚持丈夫给能给自己好的生活之前拒绝要孩子,两人为此产生矛盾。小张最后选择以诉讼结束仅维持了一年多的婚姻。小刘也同意离婚,最终双方达成离婚协议。
法官说法: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本案中,小刘嫌丈夫经济条件不好而拒绝夫妻生活的行为,不仅伤害了夫妻感情,也侵犯了小张的权利。面对家庭经济压力,夫妻应相互扶助,共同创造富裕的生活。既能同甘又能共苦才会拥有和睦、幸福的家庭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