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丰县法院依托审判工作,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做好对未成年犯的“教育、感化、挽救”工作,制定了“五个一”帮教措施,积极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一是对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犯,在缓刑考验期内,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召集,每年在少年法庭召开一次帮教座谈会,并邀请县委政法委、县妇联、学校等单位参加,对未成年犯进行面对面的帮教活动;二是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每年组织对宣告缓刑的未成年犯到帮教单位开展一次义务劳动或献爱心活动;三是合议庭在缓刑考验期半年内对未成年犯进行一次回访,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及生活等情况;四是该院每一季度督促被判处缓刑的未成年犯要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合议庭递交一份思想、工作、学习的总结报告,使该合议庭能够及时了解未成年犯的改造情况;五是对投入劳动改造的未成年犯每年到监管场所进行一次回访,协助监管部门加强对未成年犯的改造,促使他们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