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会儿是机关单位的司机,一会儿又是纪检组组长,这些都是许某给自己设计的身份。为骗钱,许某经常在网上与人聊天,通过谎称自己有白血病、要帮人介绍工作等方法,先后骗得6名受害人3.3万元。近日,崇安法院对该起诈骗案件作出判决,被告人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许某,36岁,无锡人。两年前,许某失业沉迷于网吧,经常夜不归宿,和家人关系闹僵。为此,许某离开家去南京找了份工作,帮人开车。20117月,许某无意间在网上看到一则征婚消息。按照上面的留言,许某和对方李某取得了联系。因李某是宜兴人,在宾馆工作,没有固定的休息日,两人就通过网上聊天和电话谈起了恋爱。

 

相隔两地,许某称去一趟李某那就要花费不少钱,但自己工资收入低,这样谈恋爱没有什么意思,便想骗点李某的钱,让自己心里平衡一点。同年11月,许某谎称自己出了车祸,让李某先借其1000元。李某信以为真,立即银行转帐,把钱打到了许某的卡上。

 

见对方答应的这么爽快,许某开始琢磨起了下一个计划。突然,许某想到了一计“苦肉计”,谎称体检出来有白血病。李某得知此消息后非常着急,立即催促着许某去治病,而许某趁机道出了自己的“难言之隐”:没钱。之后,李某分几次向许某汇款1.6万元,而让李某奇怪的是每次其提出要去看望许某时,许某总说自己在外地治疗,不让探望。20125月,直至许某“消失”,李某才知道自己上当了。

 

很快,许某把骗得的钱花光。同年11月,许某又在网上看到一则林女士的征婚消息。许某称自己是一事业单位的纪检组组长,已经离婚,有个在上小学的儿子,家里条件还不错,父亲开修理厂,家人都希望许某能再找个伴。两人聊的很投机。

 

今年1月,许某告诉林女士,其母亲不同意两人在一起,认为对方是看中了他的家世背景。为证明自己的选择,许某主动将工资卡交由母亲保管,并提出要和林女士同居。林女士没有怀疑。同居期间,许某经常去林女士的单位看望她,认识了林女士的同事钱某。许某得知钱某正在为其儿子找工作,立即动起了骗钱的念头。

 

许某称自己有办法给钱某的儿子介绍一份去单位开车的工作,但需要用钱去打点。“只要你能帮我办到,花钱没问题。”钱某听后,毫不犹豫就答应了。之后,在许某编的各种借口下,钱某陆陆续续掏出了8500元钱,结果却等来了许某的一拖再拖。

 

得了甜头的许某继续在网上寻找诈骗对象,但多行不义必自毙,许某在诈骗周某时,被周某中途识破,扭送到了公安局。许某这才主动坦白了自己犯罪的事实。

 

经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许某于20117月至20135月间,以生病及可以帮忙介绍工作为由,先后骗得6名受害人共计人民币3.3万元,构成诈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