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法院“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获肯定
作者:俞振权 发布时间:2013-12-31 浏览次数:773
2013年12月26日,南通市通州区法院报送的《通州法院“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显成效》获南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斌批示肯定。批示称,“通州法院‘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是‘枫桥经验’的延伸和拓展,深得基层组织和群众赞誉和欢迎,成效明显,值得推广。”
据悉,2013年以来,通州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以践行司法工作的群众路线为抓手,以35个法官驻村(居)群众工作室为平台,以挂钩联系、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结对帮扶等“四到村居”为主要内容,扎实开展“司法为民村居行”活动,形成了司法队伍建设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司法职能发挥与社会治理相融合的护民爱民司法服务品牌,取得了良好的成效,受到乡镇基层组织和群众的赞誉。2013年11月6日,《江苏法制报》曾以《“枫桥经验”生根开花》为题在头版头条对该院的司法为民工作经验予以了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