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室盗窃被发现 掐人脖子多坐十年牢
作者:魏影 邓拓 发布时间:2013-12-30 浏览次数:233
当审判长当庭宣布判决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的时候,被告人刘某一下瘫在了板凳上,嘴里一直重复着“怎么会这么重,怎么会这么重”,这一幕发生在昨天的铜山法院刑事审判庭。23岁的刘某因为犯抢劫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今年七月份,沛县男青年刘某到铜山区黄集镇找朋友一起玩,几人吃吃喝喝,几天之后刘某身上的几百元就花完了。于是朋友们就介绍说有一个来钱快的方法,刘某一下就明白了要去干什么,虽然也知道这事违法,不愿意去,但一想到空空的口袋,只好大胆去试一试。
21日上午,刘某和朋友来到了黄集镇某村的一户人家门外,趁着没人刘某就翻墙进入了这户家中,并于卧室的一个大衣柜中找到两条金吊坠和一条玉项链。还想着继续翻翻的时候,听到了好像有开门的声音,就藏在了卧室床下。来人是张女士,看到家里一片狼藉,吓得不轻,赶忙打电话给儿子,后来两人看看丢的东西也不是很多,也就没报警。
刘某趴在床下不敢动,只能竖起耳朵听着屋外的声音,就这样藏了近四个小时。正当刘某觉得没人了,想要从卧室跑出去的时候,却被坐在客厅哄孩子睡觉的张女士撞个正着。张女士大惊失色,随即大喊起来,刘某情急之下一个箭步冲了过去,掐住了她的脖子,威胁说“别喊了,再喊我就掐那个小女孩,家里还有没有钱?”张女士不敢作声了。可能害怕刚才动静太大招来人,刘某就没再继续索要欠款,转身逃出屋子了。
后来在邻居和民警的围追堵截下,终于把刘某在村头的玉米地中抓获。宣判后,刘某一直不肯接受这个事实,认为自己最多判个两三年。审判长表示,起初刘某入户盗窃的行为危害性并不是很大,根据财物数量和案件性质看,也就是判个一年左右,但是后来他掐人脖子的行为致使案件性质发生了改变,转化为入户抢劫了,起点刑就是十年。可以说,刘某因为这一掐要多坐十年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