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法院针对执行难问题,制定整体联动执行措施,改变“单打独斗”的工作方式,提高执行工作群众满意度。

 

建立党委参与人大监督机制。争取党委政府支持,成立执行联动协助小组,制定明确、可操作性的执行联动运行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协助法院执行的职责。由法院定期召开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有效整合各方力量,形成执行联动长效机制。对一面喊穷一面挥霍的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在没有完全履行债务之前进行高消费活动限制。

 

建立新闻媒体执行监督机制。选择一些涉府、村、企业等执行案件,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络等媒体予以曝光,使其社会诚信度受到重大影响。利用媒体建立执行有奖举报制,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公布被执行人的相关信息。发动社会力量广泛监督,鼓励申请人及群众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财产,对有效线索快速查实并采取保全、扣划等执行措施。

 

建立执行救助专门基金制度。由党委政府牵头、财政部门提供支持,县红十字会合作,设立执行救助基金,每年有10万元执行救助款划入专门帐户,发动社会力量捐款增加资金来源渠道。对经济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孤儿、五保户、残疾人等,若被执行人确无偿债能力,可在专项基金中先行支付其急需的执行款项,确保其生活安全,缓解执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