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奇的房屋拆迁款纠纷案件,丈夫在2000年假称妻子同意将一套房产赠与第三者,妻子多年索要均遭家庭暴力,终于在儿子、媳妇的支持下,于2013年房屋拆迁之际起诉要回了属于自己的一份拆迁款。

 

该案王勇(化名)是徐州市贾汪区某镇村民,今年六十多岁。1999年,王勇在徐州市贾汪区一个农村合作社担任一个小职务,白天上班,晚上看管仓库,当时人到中年的他有一个稳定的家庭,一个老实厚道的妻子,妻子李琼(化名)平时家庭生活中种地、卖菜、照顾孩子都是她一力承担。由于王勇在工作中有一点小特权,平时在婚姻关系中就比较强势,对妻子的感情也看的很淡。朋友介绍,王勇认识了已经离婚、比他小十来岁的漂亮女职工赵莉(化名),赵莉经常到晚上找他聊天,聊婚姻的不幸,中年无房无依无靠的悲哀,一来二去,两人感情升温,很快发展成了情人关系。王勇觉得赵莉能看上自己,是自己的幸运,赵莉漂亮,还是个内退职工,比自己小十多岁,因此倍加珍惜这份感情。赵莉对王勇说,将来会永远当你的情人,你老了我有养老金,我养你老。我想和你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自由自在的生活在一起。1999年底,王勇真的带了一些钱,到外地和赵莉私奔了一段时间,但是由于外地人生地不熟,生意不好做,很快就返回了贾汪。

 

2000年王勇单位有个机会能在村镇买一套两证齐全的土地、房子,王勇争取到了这个机会。他对妻子李琼说,有个买地买房的机会,我们可以买一套房子,将来等大孙子长大了,可以给孙子留套家产。结果从李琼手中筹集好资金,首先花了一万元钱购置建房地,王勇找了村里的建筑队,就盖起了一幢房屋,建筑面积一百多平方米。当时造价四万元左右。妻子李琼负责给工人做饭。工人们建房时候都知道是给王勇建的房。房子盖的不够钱了,王勇想到了情人赵莉,他觉得,和赵莉一起私奔的时候还有些钱在赵莉手里,又从赵莉手里拿了一万元钱。

 

房子盖好了,水泥还没干透,妻子李琼母亲忽然病重,李琼匆忙回娘家照顾母亲了。王勇连夜帮情人赵莉搬家,把赵莉送到了自己盖的新房里。办理房产证的工作人员问王勇房子写谁的名,当时是王勇和赵莉的感情是最好的时候,他也不管土地使用证是自己的名字,就说了赵莉的名字,工作人员问赵莉是谁,王勇谎称自己的儿媳妇。到了房产证能够办理时候,赵莉催王勇去给她办证,王勇找到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当时工作人员认为房产证土地证不是同一个人,暂时无法办理,需要王勇和妻子做个公证赠与。王勇还谎称妻子瘫痪在床不能签字,房产要赠与自己儿媳妇,骗大队书记和公证处工作人员,跑了好几次,才办下了房产赠与公证、房产、土地两证。将两证安安稳稳的送到了赵莉手里。

 

李琼回到家,发现盖好的新房已经鹊巢鸠占,当然不愿意,让赵莉搬出来。结果厉害的赵莉对她破口大骂,王勇也狠狠的打骂李琼,把李琼打的当众尿裤子。派出所还出警处理,因为是家庭纠纷,李琼又不想对王勇怎么样,这事就不了了之。

 

王勇恶言恶语的说:“老婆子,你管那么多干什么!房子我租给赵莉住,她给租金了!你管老子什么闲事!”

 

李琼之后多次找赵莉索要,赵莉要不是破口大骂,要不是把门一叉,闭门不出。有王勇的撑腰,李琼始终要不回房子,李琼这时候也已经知道王勇和赵莉关系了,不知流了多少眼泪,却换来的是被打被骂,她只能眼不见为净。更何况她还幻想着房子还是自己两口子的户名,赵莉只是暂住呢。

 

赵莉经常对王勇说,老王你别傻,有钱存在我这儿,你要的时候我马上就拿出来了。儿孙是个填不满的大坑,可不要想着把钱留给儿孙。赵莉还经常到中介所登记,假借相亲的名义认识老头,骗吃骗喝。她打扮时尚,漂亮,大手大脚花钱,王勇看不惯,赵莉反问,你是我什么人呢?我不过是和你相好罢了!还常常对王勇说,这个社会,笑贫不笑娼,你衣着光鲜,谁管你钱从哪儿来的?

 

王勇就过上了一个妻子、一个情人的两头跑生活,中年时候王勇的脾气暴躁,他经常打骂妻子,也曾因为吃醋踢过情人的门。妻子隐忍多年已经无所谓了,卖菜,为儿为女,每天忙,但是还是在王勇身边的。情人赵莉呢,早几年也能够帮助王勇干活插秧,但是近年来是经常找不到她,赵莉不在家,王勇就给赵莉看着房子。2013年,王勇也老了,经常从邻居、朋友口中听到情人赵莉又和谁房同居了,和谁相好了。王勇也接到了赵莉新男友的威胁电话,这才知道曾经许诺一辈子当自己情人的赵莉早就找好了!已经登记结婚了!

 

2013年,当年李琼始终无法住进去的这套房子已经面临拆迁,拆迁补偿款23万,赵莉作为房主马上将获得赔偿。消息传到了李琼耳中,她不知道为什么自己老夫妻俩当年辛辛苦苦盖的房子现在与自己一点关系都没有。李琼在儿子媳妇的支持下,咨询了律师,经过查询,发现当年房产赠与公证名义上是夫妻双方公证,但只有王勇一个人签字,就完成了公证。李琼到徐州市贾汪区法院起诉,起诉请求撤销房产赠与公证,要求赵莉返还自己这套房屋拆迁补偿款,并申请查封了这笔赔偿款。庭审时,李琼在律师帮助下,找了两个建房工人作证,证明当年建房确实是为王勇两口子建房。并申请法官调查房产证、土地证最初存根,以及房产赠与公证书。

 

经法院庭审调查,原告李琼称,2000年,我辛苦卖菜,家里就存着三万元钱了,王勇问我家里有多少钱,让我全拿出来买地,建房。说建房给儿子将来当一套房产用。我辛辛苦苦建房,房子建好了,我母亲生病,我回来时候就发现被告赵莉住进去了。十多年来,为了房子,我多次被王勇打到当众尿裤子,派出所出警多少次。

 

赵莉辩称,当年建房出资就是我,我一个人出资就是三万,王勇讲所谓房子造价四万肯定骗人的。房产证名字一开始就是我,我就是房产唯一合法的主人。所谓赠与,是王勇为了在精神上牵制我的自由而做的手段,实际上,房产一开始登记的名就是我的。还有,如果房产是李琼和王勇的,李琼怎么可能十年都赶不走我?所以,李琼在撒谎。

 

被告王勇辩称,当年我从妻子李琼处拿钱一万买建房的地,后来建房花的是我和妻子李琼的钱,钱不够了,我才想起我和赵莉私奔时候有一部分钱放在赵莉那儿,就到她那儿拿了一万元。土地证是我的名字,房产证报名字的时候,我随口报了赵莉的名字,后来到能正式办理房产证的时候,发现土地证和房产证名字不一致,当时是我和赵莉感情最好的时候,我瞒着妻子,瞒了所有人,一个人办理了这些赠与公证等手续。现在赵莉已经背弃了当初对我的誓言,已经再结婚了。我对不起家庭,孩子,我现在后悔了!

 

法院法官经调查,房产的最初土地证存根果然是王勇,房产证最早办理的存根是赵莉,而建筑工人证明当年确实在为王勇家建房,李琼负责做饭。赠与公证也缺乏妻子李琼的签字。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法院确定了调解思路,由于赵莉应诉时候身患了癌症,身体不好,经法官引导三方互谅互让,在法律、情理、感情上给三方做工作,终于,赵莉同意支付八万元房屋拆迁补偿款给原告李琼,其他拆迁补偿款一切权利仍属于赵莉。20131225日,该案顺利调解并履行。

 

年迈的王勇回归了家庭,多年受气的李琼要回了属于自己的财产,生病需要治疗的赵莉能够保有财产治疗。该案调解方案在情、法、理上都被三方当事人接受,调解效果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