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员销售劣质化肥70余吨 逃亡两年后获刑罚
作者:袁鹏 刘琼 发布时间:2012-06-18 浏览次数:373
人都有困难的时候,有人拉一把是好事。可万一遇人不淑,看起来像是拉你一把,可实际上却是从一个坑里拽到另一个坑里,那岂不成了才出虎口、又进狼窝?
李猛初中毕业后因为成绩不好,加之家里经济条件差,就辍学在家务农,日子过得总是紧巴巴的。俗话说,穷则思变,李猛也不例外。为了改变生活,他也试过外出打工、做点小本生意,可均以失败告终。2008年初,李猛进城时遇到了自己的把兄弟陈昊,见着李猛一脸的沧桑,陈昊便拉着他到了一家小酒馆。酒过三巡、菜过五味,陈昊眼看李猛满面愁色,便告诉他自己开了个厂子做化肥生意,行情还不错,希望李猛能过来帮他。李猛听了,一开始比较心动,但随之又觉得自己没有接触过化肥这一块,便婉言拒绝了陈昊的好意。到了08年底,李猛又接到了陈昊的电话邀请,说辽宁那边的市场很抢手,已经给他留下了,并许诺李猛每卖一吨化肥,可提成200元。眼看着孩子到了上学的年龄,因为想让知识改变孩子的命运,李猛打算让自己的两个孩子上好学校,教育费用又是很多一笔开支,再加上日常生活所需,李猛还是答应了陈昊的邀请,并于2009年2月到厂上班。
可一接触到厂子里生产的化肥,李猛顿时心里没了底,陈昊厂子里生产的化肥不仅工序非常简单,而且价格也和自己种地时所购买的化肥相差甚远。心存疑虑的李猛找到陈昊询问,而陈昊却只神秘的对李猛笑笑,也不解释,只说等李猛以后跑业务了就会明白其中的道道了。李猛心知肚明这肯定是不合格的化肥,但见其他业务员天天忙得热火朝天,便也就硬着头皮开始跑市场。李猛起初是按照厂里以前发展的业务关系去跑,很快自己又发展了两个客户。而随着业务越来越多,李猛也了解到了市场里面的玄机:市场上流行的基本上都是含量不足的化肥,含量足的产品因为价格高反倒不好卖。渐渐的,李猛也放开了手脚,为了多赚钱,他还在出场价格的基础上每吨多加了50元,生意一时做的是风生水起。
可好景不长,2009年4月,正在辽宁跑业务的李猛得知陈昊的厂子出事了,陈昊也被公安机关抓获了。内心恐惧的李猛匆匆给家里打了个电话,并汇去一笔钱后,便在辽宁躲了起来,后于2011年12月自首。经查明,2009年2月至4月间,李猛共销售不合格化肥70余吨,价值13万余元。
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李猛在销售中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应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李猛在陈昊的安排下销售不合格化肥,在销售伪劣产品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李猛系自首,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遂于6月14日一审判决李猛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