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在超车过程中被对面交汇行驶的大车的远光灯刺到,导致将前方横穿人行道一对夫妇径直撞倒,最终导致了两名路人死亡的恶果近日,句容法院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36月的一天晚上,家住句容南门某小区的老王夫妻俩像往常一样,吃完晚饭后喜欢到附近的小公园里去散步。可是在回来的路上,老王夫妇却遭遇了不测。原来,案发当天晚上,被告人李某在句容吃完晚饭后,准备开车回天王。在经过事发地段时,被告人李某准备加速超过道路右侧一辆面包车时,突然前方来了一辆大货车,可是在交汇行驶时,大货车并没有将远光灯转换为近光灯,以至于李某的眼睛被瞬间刺到,而此时李某并没有减速行驶。当大货车开过后,被告人李某突然发现道路前方有两个黑影,此时李某刹车已经来不及,导致被告人李某径直将车子撞上老王夫妻俩,两人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勘察,肇事汽车左前大灯脱落,发动机引擎盖多处脱落,前挡风玻璃左侧多处破碎,玻璃镜牌与镜框脱开,可见当时撞击力量有多么大。事故发生后,被告人李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报警,并积极在现场抢救被害人。经调查认定:被告人李某承担此次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被告人李某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违章肇事,致二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鉴于被告人自首行为以及积极赔偿被害人近亲属的经济损失,于是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