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法院:灵活执法获双方当事人齐称赞
作者:魏本亮、贾梦姣 发布时间:2013-12-24 浏览次数:721
12月21日一大早,家住宜兴市官林镇的周堂中便手捧锦旗来到金坛市人民法院水北法庭,他要把“公正司法、为民解忧”八个大字送给正在上班的法官们。
原来,早在2010年1月至2012年10月期间,金坛某运输公司多次向周堂中借款,总计欠70万元未还,多次索要未果后,周堂中诉至法院,法院依法支持了周堂中的诉讼请求。然而,判决虽然生效了,但是被执行人却迟迟不肯履行还款义务,周堂中无奈之下,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承办人陈为民发现该公司尚有420平米办公楼及650平米车间,但被执行人在2010年就因经营不善一直处于停产状态,一次性偿还近70万元的债务难度很大。而此时周堂中因患糖尿病并发症进行了肾脏移植,急需大笔医药费。一边是急等救命钱,一边是没钱还欠款,看到案件陷入执行瓶颈,陈为民急在心头。经过认真权衡,陈为民最终决定只查封被执行人的两处房产,在此期间,通过被执行人对外出租该处房产使厂房获得新生,放水养鱼。
在陈为民的督促和帮助下,被执行人找到了新的承租人。经陈为民协调,三方当事人商定,由承租人代替被执行人一次性支付申请人借款及利息74.5万元,申请执行人周堂中自愿放弃逾期的加倍利息。陈为民根据实际,灵活执行,不但解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也为被执行人日后的经营发展留下了生机,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