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岁男孩圆圆外出玩耍迟迟不归,最终尸体在百年鱼塘里被发现,到底谁该为此负责?近日,江阴市人民法院调解了这么一起案件,镇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圆圆父母7500元,其他损失由圆圆父母承担。

 

201211月的一天下午,王某疲惫地下班回家,见到儿子圆圆和叔叔家的儿子在家里玩,想到天气冷,便又给圆圆打起了鞋垫,不一会,两个小孩打闹着出门,王某并没有在意。因为担心孩子,隔了十分钟左右,王某还是出门看看儿子在哪,结果却没有看到圆圆。尤其得知小叔家的儿子都已经回家了额,王某更是着急起来,赶紧打电话通知家人,大家分头出去找圆圆。在父母的提醒下,王某和丈夫来到鱼塘,看到了溺水的圆圆。

 

这个鱼塘是一个天然形成的鱼塘,已经有上百年的历史了,平时无人打理,但圆圆的父母认为该鱼塘在村委和镇政府的管辖范围之内,鱼塘周围没有设置安全防护措施和其他警示性危险标志,才导致儿子溺水身亡的,遂将村委和镇政府告上法庭。村委和镇政府认为,村委和镇政府对鱼塘没有管辖权,也没有文件规定要给鱼塘安装护栏,该鱼塘存在了上百年,周围就有居民区,此前未发生过安全事故。父母没有监护好孩子才是导致孩子溺水的根本原因,父母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经过法官的调解,镇政府出于人道主义自愿补偿圆圆父母7500元,其他损失只能由圆圆父母自己承担。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应当由其监护人负责。若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履行监护职责不力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家长就要承担起对孩子的安全监管职责,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圆圆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