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司法透明度和司法公信力,真正做到案结事了,有效化解涉诉矛盾纠纷,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东台法院从四个方面着手立体化构建司法公开网。

 

受案引导公开。该院将立案注意内容、诉讼风险提示、诉讼费用收取等事项进行明确公示,对诉讼参与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进行重点提示;对当事人咨询的内容进行合理归类,对现场能够给予答复的,详细准确地给予答复,对暂不能给予答复的,解释原因并给出答复的具体时间表;案件受理流程图直观、形象,对重要的时间点做出明确说明;配备专职的答疑解惑人员,并专门设立庭长接待日,重点解决部分疑难案件。

 

诉前调解公开。该院将调解室空间布局设置为有层次的圆形结构,调解员与涉案当事人坐在圆内,其他人员坐在圆外,这种形式更加有利于矛盾纠纷的化解。整个调解过程做到记录详尽,对调解结果提出疑问的,给出详细解释并及时反馈。善于倾听当事人的诉讼要求,抓主要矛盾、抓争议焦点,有层次地解决实际问题。

 

审判过程公开。该院所有案件除法律明确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一律公开审理。通过庭审公告栏将一周内审理的案件进行公示,将庭审的时间、地点、审判员、书记员等一一列明,使当事人有充分时间准备庭审,也便于相关人员了解庭审过程。在正式庭审前,向旁听人员发放公开审判提示手册,告知他们享有对整个审判过程监督的权利。

 

宣判结果公开。该院力求将司法公开的理念渗透到宣判过程的每一个细节,使宣判过程既严肃又公正。法官对当事人宣判时,如有晦涩难懂的法律术语或当事人对判决结果提出疑问,必须做好释明工作,使双方当事人从内心深处接受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