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珠宝碰响报警器 藏厕所难逃终被抓
作者:李金宝 发布时间:2013-12-20 浏览次数:255
预谋盗窃超市珠宝店的珠宝,事先携带作案工具藏匿于超市厕所内,待超市下班关门夜深人静时溜进珠宝店行窃,不料触响了保险柜上安装的报警装置引发报警,后来躲进厕所伺机逃脱,最终被抓。12月17日,江苏省沭阳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项银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2013年8月19日,项银成预谋盗窃沭阳县沭城镇人民路万德福超市二楼的龙祥珠宝店内的珠宝,并为此“踩点”、准备起子等作案工具。2013年8月21日凌晨,项银成从其事先藏匿的沭阳县沭城镇万德福超市二楼公共厕所至该超市二楼龙祥珠宝店内,以撬锁的方式,窃得该店金库内保险箱外顶部的彩金项链40条、彩金挂坠38件,钻石耳钉10对和锆石戒指10个。项银成在实施盗窃犯罪过程中,引发报警器报警,且不具备打开保险箱技术,即再次藏匿于万德福超市二楼公共厕所内,伺机逃跑。但因珠宝店店员于同日7时许报警,公安干警前来搜捕,将项银成抓获并查获其窃得后随身携带的珠宝。经江苏省黄金珠宝检测中心检测,被盗98件饰品的参考批发市场价值合计为人民币41742元;一般情况之下,饰品的零售市场价值一般为饰品批发市场价值的2至3.5倍之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项银成已经着手实行盗窃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但以数额巨大的财物为盗窃目标,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项银成犯盗窃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项银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据此,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