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岁的少女李某正值豆蔻年华,虽未出生大富之家,但家庭环境还算小康。初中毕业后,她在家人安排下找到了一份稳定的工作。李某渐渐不安心于平淡的生活,开始结交社会上的朋友,听到别人谈生财之道,萌生了也要找点刺激的想法。于是她找到平时一起玩的王某、张某(均是未成年人),商量这个发财的计划。她来负责找饭店,王某、张某在饭店吃饭时,将钢丝球碎片放到饭菜里,借机敲诈店主拿出赔偿费。

 

20131月至4月间,李某纠集王某、张某等人先后在泰州市海陵区五家饭店以此方法实施敲诈,得到人民币五千二百元。期间,遇到店主据理力争,李某就会花钱雇来社会上的闲散人员到饭店堵门闹事,迫使店主花钱消灾。短短几个月,李某沉浸于这种“大姐大”的刺激中,不能自拔。公安机关很快发现了他们的犯罪行为,王某、张某被抓获归案后,李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退出全部赃款。

 

近日,泰州市海陵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李某犯敲诈勒索罪一案。庭审中,李某认罪、悔罪,表示今后要踏实做人,不再做违法的事情。法院根据李某的犯罪情节,判处其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