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冒充部队工作人员大量办理手机业务,骗取手机几十部。近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钱德兴有期徒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2011930日至同年1025日期间,钱德兴冒充部队工作人员,以办理工作手机的名义,在某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办理“零首付送机”业务四次,充值后骗得“华为8650”型手机15部、HTC-A510C型手机9部、“三星I559”型手机2部、手机卷22张,骗取的手机价值人民币28787元,除其充值金额13800元,钱德兴实际诈骗14987元。

 

当第二天电信公司来到部队门口拨打钱部长的电话时,总是提示关机,询问部队武警时被告知他们根本没有钱部长这个人。感觉不妙的公司工作人员这才发现上当受骗了。当即向警方报警。公诉机关据此认为钱德兴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建议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予以处罚。

 

钱德兴当庭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没有异议。

 

案发后,钱德兴已赔偿被害单位的全部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钱德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应予惩处。案发后,钱德兴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公诉机关指控钱德兴犯诈骗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正确,本院予以采纳。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之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示:在遇到大单位办理业务时,应认真核实之后再做相应的处理,以免掉入犯罪嫌疑人设计的陷阱中。(本文中人物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