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将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推进法院作风建设再上新台阶,南长法院对常态化的“三巡查”制度提出新要求,切实转变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实现法院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和合理化。

 

巡查小组采取每周轮值制度,采用定期集中巡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巡查内容主要涉及办公秩序,着装规范、举止仪表、卫生状况、接待来访、司法文明用语、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庭审秩序、审判管理等方面。

 

此次院党组提出要在“鸡蛋里挑骨头”的新要求,做到精益求精。通过动员给予各部门、干警一周时间先进行自查并整改,自整改结束之后,各院领导带队进行巡查,除书面记录外,还将以拍摄照片的方式将不符合规定的各种现象、情况予以记录、定点到人。并在每周的院长办公会上由院领导出示手机照片外,还要印制成照片张贴于法院醒目处。各参与巡查的院领导及随同人员,也要做到以下几点:1、带好手机或相机,客观记录到具体人员姓名;2、巡查结束后将照片电子文档以被查对象的姓名命名文件名,连同巡查记录本一起交政治处。政治处将巡查结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作为对部门和干警评先评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