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某为了方便,就在水泥道路上晾晒黄豆,结果导致骑车的人接连摔倒,其中张某受伤较重,遂将胡某诉至泗阳法院,求情法院判决胡某赔偿医疗费等5000余元。

 

今年10月,张某像往常一样骑电动车到乡卫生室上班,走到中途看见道路上铺满黄豆,只有路边留出很窄的一点点空,张某小心翼翼骑过去,不料车轮还是碾到了黄豆粒,滑倒在地上,跌得头破血流、胳膊扭伤,电瓶车也摔坏了。

 

一打听才知道,黄豆是村民胡某晒的,之前已经有好几个人摔倒了,只是没怎么受伤,嘀咕几句人家就走了。

 

在场的群众帮助张某找到胡某家,说明情况,并将张某送到附近的卫生室抢救,因伤情较重,伴随脑梗塞症状,于当日又被120救护车送至泗阳县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出院后,仍未见好转,又于20131025日至28日在乡镇医院住院挂水治疗。先后花费医疗费近5000元。

 

出院后,张某找黄豆的主人胡某要赔偿,胡某对此予以否认,称自家的黄豆已经收起来,致使张某受伤的黄豆并不是自己家的黄豆,胡某的态度让张某一家很不满,张某于是找到村委会,寻求调解,胡某也不听从调解。

 

无奈,张某便将胡某诉至法院,要求胡某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车损等共计10000余元。

 

案件经过开庭审理,张某提供了受伤当时的在场群众的的证词,村委会的证明等证据证明其主张,经过开庭审理后,胡某逐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张某也认识到自己疏于观察也存在过错,庭后在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下,胡某一次性赔偿原告张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500元 ,并当庭兑现,双方对这一结果都表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