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市民张某近日向靖江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与女儿张小某不存在亲子关系,明明双方互相称呼父女已经近两年了,为什么张某突然提起诉讼呢?近日,靖江市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夫妻不和,协议离婚

 

2006年,张某通过亲戚介绍和本市的一位美丽贤惠的姑娘赵某相识恋爱,经过长达五年的相处,两人终于走进了婚姻的殿堂。201112月添丁加口,生了一女,取名张小某。但是现实生活中不仅仅有甜蜜的爱情,而且还有家长里短、柴米油盐,由于双方都年轻气盛,缺乏生活经验,所以彼此难免会为琐事偶有争吵,时间久了,双方就产生了隔阂。于是20123赵某向法院起诉离婚,后来在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离婚协议,小孩张小某归赵某抚养,张某贴补抚养费。

 

亲子鉴定,发现真相

 

张某在探望张小某的时候,突然发现一个问题,张小某从出生到现在,与自己毫无相像之处。张某又回想起赵某当年怀孕的时候,经常避开自己接听电话,本来张某当时想详细问问赵某是和谁通电话,但是后来想想可能是和闺蜜联系,也就没有多想。但是此刻的张某却再也不能克制自己内心的冲动,于是在今年7月的一天,张某借口要带张小某出去玩耍,把张小某从赵某家中接到医院抽了血,然后把自己和张小某的血液进行了亲子鉴定,鉴定结论为排除两人的亲缘关系。气愤的张某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确认和张小某不存在亲子关系。

 

拒绝鉴定,推定存在

 

在开庭审理中,经法官法律释明后,赵某坚持拒绝让张小某和张某做亲子鉴定。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张成立。本案中,张某提供医院出具的检测报告,该报告虽为张某单方委托相关机构所作的鉴定结论,但赵某也陈述过曾发现张小某右臂动脉处被针戳过,此节与张某的陈述高度一致,可以认定张某采集张小某本人血液样本进行鉴定的可能性较大,张某提供的证据具有高度盖然性,可以作为本案的定案依据,赵某既未提供证据予以反驳,亦拒绝启动司法鉴定程序,故本院依法推定张某与张小某不存在亲子关系的事实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