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反腐的三“不唯”
作者:周陈华 发布时间:2013-12-18 浏览次数:2485
党的十八大之后,中央反腐败的决心空前、措施空前、力度空前,一大批腐败分子顺势落马,不仅减少了社会损失,也赢得了民心,社会凝聚力空前加强。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在中国历史上,对官员贪腐行为最为痛恨,治理手段也最为激烈和残忍的莫过于明太祖朱元璋。出身于元末社会最底层的朱元璋,看到了贪腐横行对百姓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带来的严重危害,使得重典肃贪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洪武一朝。在他的反腐生涯中,三个“不唯”是其基本特征。
不唯亲贵。封建社会是一个特权社会,有着“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的泾渭分明,而且亲贵犯罪还有“八议”、“官当”等特权制度的保障。但亲贵犯罪往往具有能量大、破坏性强的特点,一味徇私情,必然会引发恶劣的示范效应。虽然朱元璋也赐予部分功臣免死铁券,但其最终还是大开杀戒,固然一方面是为了剪除功臣,巩固皇权,另一方面也是由于部分功臣在天下太平后特权思想膨胀,肆意欺压良善,贪赃枉法,如凉国公蓝玉强占民田、永嘉侯朱亮祖横行岭南等等。而作为君主,也有家庭和亲情,当亲人犯罪时引发亲情和法纪冲突时,朱元璋果断地选择后者,驸马欧阳伦触犯茶马禁令被处死就是明证。他基本上做到了官员无论功劳有多大、官位有多高、血缘有多近,只要触犯了廉政底线,都要严惩不贷,没有丝毫商量余地。
不唯虚名。在古代,皇帝大权集于一身,大臣必须始终迎合其好恶。朱元璋崇尚清廉,他曾设专人每天五更在谯楼上吹号角并高唱:“为君难,为臣又难,难也难。创业难,守成更难,难也难。保家难,保身又难,难也难!”,以此警告臣子谨身守法。但权力带来的诱惑实在太大,在缺乏有效监督制约的机制下,官员或主动或被动,很容易落入腐败泥潭。这必然导致该类官员成为“双面人”,口头或表面拥护,私下和实质却是背道而驰,甚至某些官员还因此骗得清廉的美名和皇帝的褒奖,并因此涉及各级政权组织。一旦查处,必然会投鼠忌器,不仅有损皇帝的威名,也会伤害到特定国家机关的声誉。但朱元璋不为虚名所累,从王朝的长远利益出发,坚决查处,有错必纠。如在郭桓案中,事关户部,还牵连到礼部尚书、刑部尚书、兵部侍郎等一系列位高权重的官员,朱元璋就是要除恶务尽。
不唯法制。作为开国皇帝,朱元璋在腥风血雨中积累了空前的威望和权力,加之早年的经历,使得他的肃贪打上了深深的强人印记。他曾表示“今后犯有贪赃罪的,不分轻重全部杀尽”。一言以蔽之,就是要杀尽天下贪官。虽然制定了《大明律》、《大诰》等法典,但其肃贪还是更加注重个人意志。法律明确的惩处手段残酷乃至野蛮,不仅有笞、杖、徒、流、死的五刑,还动用了凌迟、挑膝盖、阉割、抽肠、腰斩、剥皮等酷刑,并经常株连三族、九族,贪腐者将没有任何尊严可言。而如空印案等大案下来,就株连到上万人次,导致很多人无辜被杀,也有部门衙门出现了无人办公的现象,朱元璋又不得不让犯罪官员戴镣办公。况且,缺乏正当程序的保障,使得番禺知县道同这样的好官在其盛怒之下被误杀。离开了法治的核心要素,朱元璋这种唯意志论的反腐只能行于一人、一隅、一时。随着皇帝的昏庸和制度的老化,大明王朝最终还是在腐败的沉疴之下积重难返,难逃封建王朝由盛转衰的周期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