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解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形式化、格式化问题,提高案件质量评查实效性,江苏省徐州市泉山法院制定并出台了《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使得案件评查工作更加规范更加科学。

 

条文完整、内容全面。《实施细则》共分为三大部分,三十条款,对评查方法、制度、程序、评查结果运用与责任承担等方面进行详尽的规定,内容全面而完整。尤其是对评查工作流程包括评查对象和范围的选定、各业务庭与审管办、审管办与评查人间的交接流程等方面规定了具体时限,使得评查工作更具有效率。

 

突出实践,解决症结。除了满足上级法院评查工作的需要外,还结合我院抗诉案件有所增加、申请再审案件逐年增多等审判工作中出现的弱点问题,确定评查工作的重点和范围,增加了对再审发改、申诉复查和再审审查、抗诉案件、超法定正常期限内结案等案件的评查,使审判工作整体质量和效率得到同步提升。

 

扩大比例,创新模式。对案件实行每案必查,创新了定期评查工作方法,实行日常形式评查(每案评查)和季度全面评查(按比例抽查)两种评查方法并行的方式,使得定期评查工作更有效率和成效。

 

完善程序,确保实效。创新了评查机构,设立专业评查小组,使得评查工作更具深度、更能触及本质。创新了评查工作程序,尤其是设计了申辩、听证、评议、公示等程序,确保了评查工作的公开、规范,评查结论的公平、客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