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由3人组成的“盗摩团伙”被警方破获,令人意外的是,这3人全是个体小老板,其中两人是亲兄弟,合伙经营了一家摩托车维修店,哥哥大杜盗窃是为了报复前女友,而弟弟小杜则是想让女友过上好日子。近日,被告人大杜因犯盗窃罪被仪征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6个月,小杜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今年2月至4月间,仪征警方先后接到多起报警电话,报案人被盗的物品都是摩托车,警方立刻展开调查,随后,将在某大排档将吃晚饭的郭某等3人一并抓获,黎某等6名赃车收购商也先后被抓获。

 

郭某,今年42岁,曾因盗窃摩托车获刑9个月,刑满释放后,与妻子在仪征开了一家洗车店。洗车店隔壁是杜氏兄弟经营的摩托车维修店,平时3人经常在一起玩,便成了朋友。去年12月,大杜的前女友向他提出分手,大杜心中烦闷。在一次闲聊中,他和郭某商量,去偷前女友父亲的摩托车。成功后,又转手卖给他人。第一次得手后,两人认为,偷摩托车花费的时间短、收益快,便决定继续“行动”。小杜得知后,也加入进来。案发后,当被问及为何要跟着大杜等人去盗窃摩托车时,小杜称,“我想和女友早点结婚,但手头的积蓄不够买房,为了能让她过上幸福快乐的生活,我才跟着他们去偷车。”经查,去年12月至今年4月,郭某和杜氏兄弟时分时合,先后多次在仪征市区及周边乡镇,盗窃摩托车43辆,合计价值25万余元。案发后,警方扣押的部分车辆已发还给被害人。

 

仪征法院审理后认为,郭某等3人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判处大杜有期徒刑46个月,判处小杜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鉴于郭某系累犯,判处其有期徒刑76个月;黎某等6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也被判处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