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里谩骂是否属于侵权?
作者:陆芳芳 发布时间:2013-12-16 浏览次数:309
违建顶棚被拆除,邻里之间引发不文明骂战。楼上起诉楼下侵犯名誉权,并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然而邻里之间因矛盾产生的谩骂是否构成侵权?无锡南长区法院的判决给出了否定回答。
倪红与杨青为上下楼邻里关系。倪红在自家院内搭建顶棚,杨青向城管举报,城管对违章顶棚实施强制拆除。后倪红在自己院内及楼梯过道内对杨青发表有针对性的长时间谩骂,言语粗秽。
法院审理认为,倪红在违章建筑被强行拆除后对杨青进行谩骂,其行为应受谴责,但因其系为排解不良情绪所为,并非有意诋毁他人,且在自家院内及楼道内发表,并未对杨青的名誉造成损害,故判决驳回倪红的诉讼请求。(本案人物均系化名)
法官点评:名誉权具有特殊性,其损害后果较为隐蔽,且举证困难,往往很难认定是否构成侵权。审判实践中,对受害人损害的认定,一般从社会评价的降低、精神损害、财产损害等方面考虑。本案中,精神损害、财产损害均没有相关证据支持,不予考虑。对于社会评价是否降低,由于周围邻居均知晓双方矛盾的起因系顶棚被强拆,故足以分辨此谩骂属倪红不满情绪的不文明发泄,他人并不会因此降低对杨青的评价。建议处理该类案件构成侵权与否可从发生谩骂的场合、谩骂的内容、被害人的社会评价有无降低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