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瘾君子”因病监外执行 “以贩养吸”再度获刑
作者:杨柯栊 徐克兵 发布时间:2012-06-15 浏览次数:310
费某因贩毒罪被判刑一年零三个月,收监后又因身患疾病,被法院予以监外执行。岂料,刚“出狱”没几天,费某又犯起了毒瘾,没有任何经济来源的他只能“以贩养吸”继续干起贩毒的勾当。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案,被告人费某在监外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2011年6月30日,44岁的费某因贩卖毒品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在押期间,费某因身患心脏病、冠心病、高血压等多种疾病,于同年7月12日被法院予以监外执行。出狱几天后,费某毒瘾再犯,遂联系其上家徐某要求购买毒品,在徐某处,费某花了600元购得0.7克“冰毒”,用以自己吸食。
7月下旬的一天,费某的“毒友”黄某联系到费某,要向其购买“冰毒”0.3克,费某遂与黄某联系在阳光城市花园二期附近进行交易,获得赃款300元。8月2日,费某再次接到黄某打来的电话,让其带些毒品至黄某家中进行交易。期间,费某带了0.5克毒品至黄某家中,并与黄某及其小姐妹一起吸食了0.5克毒品。嗣后,费某向黄某收取300元的吸食费用后,黄某又提出要另外再购买0.5克留在以后吸食。于是,费某再次联系到其上家徐某,购买了0.5克毒品并转卖给了黄某,获赃款500元。
同年8月17日,费某应黄某邀请,再次携带毒品至黄某家中进行交易。不料,此时的黄某早已被警方布控,当费某来到黄某家中时,被在此等候的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费某身上查获用白色的餐巾纸包裹的2小袋“冰毒”,每包大约0.3克左右。费某被抓当天,民警又通过讯问得知费某平时都是向徐某购买毒品,遂让费某联系徐某购买毒品,并约好在永乐路嘉乐年华门口见面,当徐某驾车至该路口时被民警当场抓获,民警从徐某车上搜出14克左右的冰毒。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费某明知系毒品仍向他人出售,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费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刑罚并暂予监外执行,在刑罚执行完毕之前又犯本罪,应当对本罪做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本罪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另被告人费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归案后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