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堰法院:司法为民谱新篇
作者:于世民 王国亮 发布时间:2013-12-13 浏览次数:800
“那次意外让我妻子丧失了记忆,瘫痪在床整整两年了,我以为剩下的执行款再也要不来了,没想到你们执行得这么快,还亲自送到我家里,真的谢谢你们……”12月7日下午,泰州市姜堰区娄庄镇马赛村村民老王在家中紧紧握住送款上门的姜堰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广明的双手,动情地说。
2012年初,老王的家属袁女士被同村骑电动三轮车的徐某撞伤致瘫痪,需要人长期护理,急需大笔后期医疗费用。而徐某年已71岁,身患多种疾病,家庭条件一般,无力履行法院判决生效的赔偿义务。
面对这样的“两难”执行案,执行局法官们数十次找双方当事人的子女、亲戚做工作,请他们想办法协助处理好案件;无数次奔波于相关部门和单位,请他们解囊相助。执行法官的真诚,感动了双方当事人,也感动了相关单位和个人。去年底,姜堰区民政局为老王家解决了低保生活救助;卫生局为袁女士解决了新农合补偿款6万元;相关部门捐款6000元;徐某的亲戚主动筹款1万元。今年来,该院执行局又数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聚众智,施巧力。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12次上门沟通,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老王家人自愿放弃部分申请执行款,同时被执行人徐某的儿子从亲友处借款10万元助父还债,相关部门、单位和个人捐资11万元。至此,这起历时两年,历经两次诉讼、两次执行的案件以双方满意的结果圆满执结。
袁女士的故事是姜堰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一个缩影。近年来,该院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工作出发点,切实改善为民措施,改进为民作风,以实际行动努力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今年,姜堰法院启动“民生审判伴你行”活动,定期从所审理的案件中选择比较典型、具有参考借鉴价值的民生案件进行分类评析、适时发布,引导群众理性依法维权;选择典型案件到镇村、社区开展巡回审判,以案讲法;组织召开“联系企业、服务金融座谈会”,为企业提供法律建议;整理编写《公司内部风险防范要点40条》,分发给全区中小微型企业;成立“高华金人民调解工作室”,对诉讼前的婚姻家庭等16类简单民事纠纷先行调解,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恢复设立交通合议庭,派驻到区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处理中心,与交警队、保险公司、法律援助中心集中办公,一站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推进“三百工程”,选派41名法官挂钩联系18家企业、6个重点项目、5所学校、1家医院和11个镇村(社区),定期组织人员到挂钩联系点走访调研,排查矛盾隐患,提出对策建议;与姜堰教育局组织“送法进校园”活动,到罗塘中学、职业学校、东桥小学等多所学校开展法制讲座、普法宣传活动,提高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与泰达控股、大洋百货、双登集团联合设立三家“青少年爱心帮教基地”,帮助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回归社会。
一个个层出不穷的司法为民举措,不仅增强了法院与社会的沟通,促进了司法公开,提升了法官的能力素质,更赢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