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东一村民朱某生病后,认为村干部宋某应该给其解决看病的费用,但朱某却并未这样做。因为心怀不满,朱某遂想到盗窃宋某家中的布匹来抵算医药费。

 

如东村民朱某本身身有残疾,村里给其办了低保户。今年8月份,朱某身体感觉不适,于是便找到村干部宋某要求其帮忙看病。村干部宋某认为尽管朱某是低保户,但帮助看病的要求并不合理,而且朱某也不存在严重的疾病,所以拒绝了朱某的要求。对于宋某的拒绝,朱某怀恨在心,遂想到通过盗卖宋某厂房中的布匹来充当医药费。于是,朱某在今年2013812日至819日期间先后三次到宋某的加工车间盗窃布匹三卷。其中在第二次814日盗窃时,朱某被宋某当场抓获,因数额不大,宋某没有计较。但朱某并没有因此罢手,819日,朱某再次盗窃,后被抓获。

 

经鉴定,朱某三次盗窃布匹共计价值人民币1484元。如东法院审理后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考虑到其归案后有坦白情节,加之已经退回赃物,法院最终判决准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