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乡村的道路不但路况好,又没城里那么多的交通限制,但这并不意味着在乡道上就可以肆意任行,尤其是不能酒后驾车。近日,洪泽法院审结的一起危险驾驶罪案件,就是因为酒后驾车导致了一场家破人亡的惨剧,而本案被告人竟是这个家庭的女主人。

 

被告人王某,女,今年40岁,她和丈夫厉某用辛勤积攒的积蓄为家里添置了一家新车,小两口原本为美好的幸福生活翻开新的篇章。可谁曾料到,在庆祝购买新车的暖车酒席后,这个家庭的命运就此改变。

 

酒席之前,王某曾和丈夫厉某商量过,骑摩托车去饭店比较方便,要是丈夫喝多了,就由她来骑车。酒席的气氛格外热闹,经不住好友相劝,不但厉某喝了不少,就连王某也连喝了多杯白酒。转眼就到了酒过人散的时候,一桌人在推推嚷嚷中各自回家,王某感觉到丈夫喝的实在太多,便自告奋勇的让其在后座上休息,由自己驾驶摩托车。夜晚的道路上车辆非常少,在酒精刺激和丈夫鼾声共同影响下,王某的车速越来越快。在路过一条十字路口,王某恍惚看到了有一辆轿车停在路边,但她并未减速也未鸣笛,当还有几米远的时候,轿车突然开始缓慢启动并左转掉头,王某这时紧急刹车已经是来不及了。“嘭”的一声,俩车撞在了一起,当王某迷迷糊糊爬起来的时候,发现丈夫已经不在车上,往回找了近十米,才发现厉某已经全身是血且意识模糊。周围群众当即拨打了120把伤者送到了医院,但终究因伤势太重,厉某因抢救无效而死亡。交巡警大队事故认定,王某与轿车司机在这起事故中负同等责任。

 

经洪泽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