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湖法院少年刑事审判引入心理干预机制
作者:季金龙 陈浩 发布时间:2013-12-12 浏览次数:771
近日,建湖法院创新工作机制,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案件中引入心理干预机制,将心理咨询、疏导、矫治融入庭审整个过程,有效解决涉案未成年人的心理问题,促使其调整重新面对人生和积极融入社会的目标和认知,避免重新犯罪。
未成年被告人小武是个一说话都会脸红的大男孩,工作时被几个醉汉无辜殴打,在老板指使下小武参与了聚众斗殴,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为教育、感化、挽救小武,建湖法院的心理咨询师在宣判前后多次给小武进行心理疏导,帮助其分析其犯罪行为的法律定性、危害后果、被害人遭受侵害后的痛苦,以及因其犯罪行为给家庭造成的伤害,促使其自我察觉、自主改变。在心理疏导的过程中,小武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数次流下后悔的眼泪。
该案宣判后,心理咨询师再次对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的小武进行心理疏导,指导其如何通过语言沟通、肢体行为进行自我情绪控制,引导小武的父母今后要运用正确、科学的方式实施家庭教育,用家人的关怀和温情减轻小武的自责心理,使其重构健康心态,尽快重新步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