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法院审结首起知识产权刑事案件
作者:何寿青 叶晓红 吴逊阳 发布时间:2013-12-12 浏览次数:795
12月4日,高邮市委书记韩方在高邮法院的一则情况反映上作出批示:转发法院材料,在面上引起警醒。
11月29日,高邮法院知识产权庭审结首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被告人朱某犯假冒注册商标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60万元。一审认定,被告人朱某在2012年10月至2013年1月间,利用其所在企业为江苏波司登羽绒服装有限公司加工“波司登”羽绒服之机,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截留加工结余的商标标识,或购买假冒商标标识,用于生产、销售假冒“波司登”同款式的羽绒服,非法经营数额达70余万元。
被告人的行为不仅侵犯了“波司登”商标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并且严重影响该市对外形象和投资环境,因此该案审理得到外来投资者和服装行业的高度关注。为此高邮法院组织精干力量,加大审判力度,确定分管院领导担任审判长主持案件审理;加快审判进度,回应社会关切,从立案到一审宣判仅用20天时间;组织庭审旁听,开展以案释法,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服装企业主近200人旁听案件庭审;依法从重惩处,注重司法引导,针对被告人朱某的行为导致注册商标权利人在品牌形象、市场销售等方面的重大损失,以及损害高邮服装制造行业的商业信誉和经营环境的严重后果依法从重判处,同时加强司法宣传,提升知识产权意识,开展专题调研,提出司法对策和建议。该院据此编写的《反映代工企业与互联网易成为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平台》获得了高邮市委书记韩方的批示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