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苏法院“四化”举措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作者:吕娜 陈轶群 发布时间:2013-12-12 浏览次数:754
今年以来,姑苏法院刑一庭结合审判实际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在社区矫正调查、移交和教育考察等方面抓落实、出实招,取得良好效果。
矫正调查覆盖全面化。法院针对本市人户分离的拟适用缓刑被告人实行统一扎口,委托实际居住地司法局开展调查,针对非本市户籍的新苏州人,采取二次委托,即同时委托居住地司法局和户籍地司法局开展调查,防止因司法所调查履职缺位导致符合缓刑条件的被告人丧失社区矫正机会。
调查监管配合全程化。法院通过让被告人审前签署自愿接受社区矫正承诺书、判后进行法律释明、生效时发出社区矫正报到通知书等方式有效化解被告人及亲属的抵触、紧张情绪,并对1名涉嫌重新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作出中止矫正的书面通知,为司法行政部门开展适格调查和矫正教育提供有效配合。
入矫资料推送信息化。自4月政法信息平台开通运行以来,法院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做好入矫资料推送工作,并对案件判决生效后信息的及时录入与操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苏州大市范围的缓刑被告人信息都已录入该平台,自9月以来社区调查电子件也已实现政法平台的信息化推送。
通信回访考察长效化。为配合社区矫正机构开展监督管理工作,法院延伸审判职能,于11月组织开展通信回访考察活动,向社区矫正尚未到期的39名宣告缓刑和3名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发出通知,要求其填写汇报材料,并由当地司法所签署意见后反馈至法院刑一庭,实行通信回访的长效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