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河法院扎实有效开展司法宣传工作
作者:吴洪武 发布时间:2013-12-12 浏览次数:753
近年来,清河法院高度重视司法宣传工作,做到宣传工作与审判工作相铺相成、相互促进。
领导高度重视,全员积极参与。形成由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具体抓、专门机构专人管理、各庭室共同参与的工作总格局;院党组多次召开会议强调司法宣传的重要性,要求全院干警通过司法宣传把审判工作的重点、亮点推介出去,提高法院形象。出台《清河法院调研、信息、宣传工作目标考核管理细则》,把司法宣传工作纳入年终庭室考核,充分调动各庭室干警宣传积极性。
创新宣传形式,扩大宣传平台。积极运用多种媒介,扎实有效地把法院工作宣传出去,不断扩大法院影响力;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他们对法院的建议和意见;完善法院内外网站的建设,多渠道、全方位报道法院工作,客观及时全面公开工作信息,不断增强司法透明度,提升司法公信力。
审执工作联合,塑造公正形象。把司法宣传工作贯彻审执环节始终,要求全院干警在审判执行中要时刻将法院公平、正义的形象传递出去,把每一次庭审、每一次执行都作为是法院宣传工作的机会,切实担当起传播司法正能量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