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引纠纷 调解化矛盾
作者:褚浩年 赵玲 发布时间:2013-12-11 浏览次数:273
家住宜兴某小区丁先生最近遇上了一桩奇事,自己家的车库里不知什么时候居然住进了一个不认识的老太太。
早在1998年,丁先生就从开发商手中购买了小区内的一套房子并一个配套车库,由于他另外还有住房,并不居住在小区内,车库里就堆放了一些一时用不到的杂物。虽然自己已经很长时间没去过车库,可门锁着,老太太怎么会出现在自己家的车库里呢?丁先生发现,原来车库内壁上被开了一个大洞,而隔着墙的另一间车库正是属于这位老太太胡某的。“这个车库是我买的,我打通了两间车库准备自己住。”胡老太太告诉丁先生,自己是交了9000元房款正式从开发商手里买到的这间车库,并不是强占丁先生的车库。
两个人都从开发商那里购买了同一间车库,究竟谁才是车库真正的主人?经过开发商的核对,丁先生确实在1998年就购买了该车库,然而由于业务经办人更替,工作人员在不知该车库已卖出的情况下又于2011年与胡老太太签订了合同,将车库以9000元的价格卖给了胡老太太。“不过出于谨慎,我们还是在合同上标注了,如果该车库先行有购买者,买方应及时退出车库,本公司退还车库款。”开发商表示,发现问题后公司随即与胡老太太取得联系,要求她归还车库,但其始终拒绝,开发商无奈只能诉至法院。经审理,法院认为合同中关于“退出车库”的条款合法有效,依法支持开发商要求胡老太太退还车库的诉讼请求,并判决开发商返还车库款9000元。胡老太太不服判决上诉至中院,但以败诉告终。
“我是准备在车库里安度晚年的,我又没有错,凭什么让我搬?”官司虽然输了,可胡老太太并不服气,她表示,自己不但花钱雇人打通了两个车库,还购买了材料准备进行装修,经济上的损失也是不小,坚持不肯搬出车库。最终,开发公司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胡老太情绪也日益激动,拒不配合执行。
执行中,执行人员多次与胡老太及其儿子杨某沟通,发现胡老太虽然有些不讲情理,但她心里确实有些委屈,开发公司将一库两卖也存在一定过错。此案如果强制执行,矛盾将更加加剧,只有加以疏导,才有可能案结事了。于是,执行人员多次上门做工作,通过拉家常、释法律、讲道理,胡老太终于被感化,认为法院执行法官工作也不容易,花了那么多的精力来做工作,心里都有些过意不去。次日,执行人员与开发公司一起来到胡老太的住所,在执行人员不懈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胡老太同意退还车库,并将原来打通的墙壁重新砌上,开发公司同意将9000元车库款退还给胡老太,并补偿了1200元。
领到退款后,执行人员特意将年迈的胡老太送回家中,胡老太脸上露出了久违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