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称装货喊“车夫” 骗得钱后即开溜
作者:靖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10 浏览次数:204
以装货为名,每次都谎称带的货款不够,向车主借钱后即逃之夭夭。日前,家住靖江市人民路附近的惯骗方某被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六千元。
方某曾因犯诈骗罪,受到法律制裁。2011年7月至2013年7月间,方某在我市城南园区、城北园区、孤山镇、生祠镇等地,以雇请拖麦子、电焊条等为由,先后6次将被害人带至行骗地点,继而谎称携带货款不足需先行借款,待取得被害人所谓借款后即伺机逃离,先后骗得8695元。去年10月11日上午9点左右,时年75岁的西来镇民陆某和老伴,在敦义邮政储蓄取了钱后遇到方某。方某谎称请他们帮忙运2箱电焊条到敦义初中,还说他的店就开在敦义南港边。到敦义初中后,方某说身上钱没带够,还差1箱的钱。出于好心,陆某夫妇借给方某1500元。方某进入敦义中学旁的巷子后就再也没有露面。今年5月5日8时许,生祠一女村民到该镇老港村新夹路旁米厂卸稻子,方某上前雇其帮拉货,双方谈好40元运费。方某随车到了老港桥北面米厂门口,说去拿货。过了五分钟左右,方某边回来边装腔作势打电话,之后假称钱没有带够,要先回去拿钱。女村民借给方某2500元钱后,方某立即骑车走人。今年7月13日9时许,方某又在孤山联华村附近用同样手法叫来一老年车主,并骗对方是其老领导的亲戚,对方信任他又借出了身边仅有的295元。事发后,警方根据路面监控录像,通过方某驾驶的摩托车牌照,揪出了方某。
承办法官介绍,该案中,方某都是专盯从银行、粮库出来的老年车主下手,因为这些人身边带了钱款。加之老年人反应相对要慢些,所以方某往往能得逞。法官提醒,老年人去银行取款时要特别多个心眼,少跟陌生人搭讪。平时,千万不要借钱给不认识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