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材生”赌博成瘾 伪造文书诈骗40万
作者:润萱 发布时间:2013-12-10 浏览次数:235
2011年11月,孙某伪造自己名下拆迁安置房的选房证和公证书,诈骗樊某40多万元。近日,镇江润州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罚金十万元。
现年28岁的孙某是中国政法大学的高材生,毕业后在镇江市润州区某法律服务所工作。虽然收入不高,但是孙某在日常生活中却开销极大,而且迷恋赌“老虎机”。
2011年11月的一天,手头拮据,赌瘾发作的孙某找到了在工作中认识的二手车买卖公司的老板樊某,谎称想投资一个项目想借20万。深知孙某底细的樊某担心孙某没有偿还20万的能力,所以并没有答应。急切用钱的孙某提出,用自己名下的165平方的拆迁安置房卖给樊某。经过一番讨价还价,敲定以40万成交。
其实樊某根本不知道的是,这处房屋早已被花钱如流水的孙某卖给别人了。
孙某在长江路看到有办假证的广告,花钱让对方伪造了一份《拆迁安置选房证》和《公证书》。2天后,孙某用假的文书骗取了樊某40万元,并租借了樊某公司的本田汽车。
40万一到手,赌瘾难耐的孙某就跑去游戏厅打“老虎机”,一下子就输了20万,剩余的钱在外面吃饭、唱歌、洗澡等,大手大脚的逍遥了几天后就用了个精光。
一回生,二回熟,没钱用的孙某又用起了自己的“老套路”,伪造了本田车车主将车子抵押给自己的借条,然后凭借着伪造的借条把车子卖给了别人。
2012年1月,樊某尝试以各种方式联系孙某都联系不上,又陆续有人到樊某公司来问孙某的下落,并声称孙某借了他们的钱后人间蒸发了,樊某开始察觉出不对劲,惴惴不安的樊某拿着《选房证》和《公证书》去公证处查询,被工作人员一眼看出是伪造的,这个时候的樊某才终于明白到自己被骗了,随即报案。
2013年6月14日,孙某在南京火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
记者了解到,除了骗得樊某40万外,孙某还向他人借了200多万元的债务,这些钱全部被他用于打老虎机输掉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尚未追缴的赃款400000元继续予以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