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喜邻居为女儿对簿公堂
作者:刘建军 袁煜 发布时间:2013-12-10 浏览次数:236
王某与杨某同是来自江苏邳州的外来务工人员,二人都很年轻,二人婚后生育一女儿小西。同时住在附近的邻居小刘一家也是来自江苏邳州的务工人员,双方同是老乡关系也非常好,两家经常互相串门聊家常,小刘一家也经常带王某家两岁的小女儿到自家玩耍,可有一次玩耍使双方家庭都蒙上了深深的烙印。
2013年7月15日下午两时许,刘某一家到王某家做客,临走前将小西带到自己家玩耍,没多久小刘去王某家晾衣服,小西也一起跟着到了大门外,小刘晾完衣服后看到小西还在门口处玩耍,就问小西还到家里玩不?小西没回答,小刘认为这已经到了王某家了也没太在意,晾完衣服就自己回家做饭去了。谁知过了没多久,王某家人来到刘某家寻孩子回家吃饭,这时刘某才知道小西并没有回家,两家人在两家周围找了半天都没找到小西。最后只好报警,警察来后通过仔细搜寻,发现两家正门附近有一较深的水塘,假如小孩不是被别人带走的话,很可能小孩掉在水塘里了,果然没多久后在水塘里发现了小西,由于发现时间已晚,带到医院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一颗小小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世界。
王某一家伤心欲绝,最后将刘某一家及村委告上了法庭,最终法院判决王某一家自身由于疏于照顾承担40%的责任,刘某承担40%责任,266613.4元;村委承担20%责任,133306.7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