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后逃逸,保险公司赔不陪?
作者:郑羚 李琛 发布时间:2013-12-10 浏览次数:274
开车撞人,仓忙逃逸,落网后面对数十万医疗费用的赔偿责任,才想到了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领账吗?近日,昆山法院开庭审理了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10月20号,王某驾驶一辆机动车至昆山某路口,将行人赵某碰撞倒地。事故发生后,王某没有下车对赵某进行救治,而是驾车迅速驶离了现场。赵某被送到医院后治疗花去医药费数十万元,经过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事后,交警部门在4s店将进行修理的汽车查获,并作出了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王某负该起事故的主要责任。赵某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药费、伤残赔偿金等相关损失。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承担交强险范围内的赔偿责任,王某赔偿超出部分75%的责任。但是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王某存在逃逸情节。所以,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对赵某进行赔偿后,可以向王某追偿。也就是说,王某因为一念之差,导致失去了享受保险公司赔偿的权利。
法官说法:发生交通事故以后,肇事司机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救治伤者,同时联系交警部门。像王某这样逃逸的行为,不但没有逃过法律的制裁,而且失去了原本可以享受的保险理赔的权利。